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第012号】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示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公示2020第012号
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查阅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拟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禁止买卖,如私下购买此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下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建设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开发企业:东港市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孤山镇瑞阳景园住宅小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8#.
预售许可证号:2020113031510、2020113031511、2020113031512、2020113031513、2020113031514、2020113031515、2020113031516、2020113031517、202011301518、2020113031521、2020113031523、2020113031525、2020113031527、2020113031528、2020113031529、2020113031530、2020113031531。
预售房屋坐落:孤山镇瑞阳景园住宅小区
预售许可证号范围: 共计17栋楼, 商品房684套,总建筑面积82389.97㎡.
其中住宅620套,建筑面积68585.45㎡
商业64套,建筑面积13804.52㎡ 。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
审核批准的工程图纸:辽宁省城市建筑设计院
图纸号:17C-1007-1、17C-1007-2、17C-1007-3、17C-1007-4、17C-1007-5、17C-1007-6/10、17C-1007-7、17C-1007-8、
17C-1007-9、17C-1007-6/10、17C-1007-11、17C-1007-12、17C-1007-13、
17C-1007-14、17C-1007-15、17C-1007-16、17C-1007-18.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