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第013号】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示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公示2020第013号
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查阅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拟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禁止买卖,如私下购买此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下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建设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开发企业:辽宁三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北亚国际商贸城G区。
预售许可证号:2020120231532、2020120231533、2020120231534、2020120231535
预售房屋坐落:新兴区观海路18-58号
预售许可证号范围: 共计4栋楼, 商品房188套,总建筑面积13809.98㎡.
其中商业188套,建筑面积13809.98㎡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30日
审核批准的工程图纸:东港市恒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图纸号:58#-20-4361
59#-20-4363
60#-20-4360
61#-20-4362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