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丹东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庭院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发[2020]455号)要求,我市拟遴选4个示范村开展庭院经济建设工作,经过乡镇推荐申报,县级农业部门研究等程序,现将拟建设村公示如下:
序 号 | 乡 镇 | 村 组 | 种植作物 |
1 | 龙王庙镇 | 龙王庙村 | 软枣猕猴桃 |
2 | 新农镇 | 鹿圈沟村 | 软枣猕猴桃 |
3 | 小甸子镇 | 小甸子村 | 软枣猕猴桃 |
4 | 合隆满族乡 | 合隆村 | 软枣猕猴桃 |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
监督电话:0415-7110308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