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违法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机关 |
1 | 东市监处字〔 2020 〕 32号 | 东港邓林林口腔诊所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案 | 东港邓林林口腔诊所 | 邓林林 | 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警告,处罚款2万元。 |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东市监处字〔 2020 〕 33 号 | 东港董航口腔诊所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案 | 东港董航口腔诊所 | 董航 | 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警告,给予警告,处罚款2万元。 |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