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2021年东港市部门预算政府基金收入安排支出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六、项目支出明细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21年东港市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和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协调、保障各工作组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政协委员会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六)负责市政协委员视察、学习等活动组织服务工作。
(七)参与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等有关人事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市政协的其他参加单位。
(九)负责市政协机关的行政后勤工作。
(十)承办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预算编制范围的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辽宁省东港市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4,252千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支总数4,252千元,较上年减少14千元, 。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6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3千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6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6千元)。2021年比2020年“三公”经费减少2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千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全年机关运行经费为833千元,主要办公费23千元,邮电费33千元,取暖费95千元,差旅费67千元,维修(护)费10千元,会议费10千元,培训费23千元,公务接待费14千元,被装购置费24千元,工会经费31千元,福利费5千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6千元,其他交通费179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千元等。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由于各工程项目待定,因此暂未做财政采购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价值75.54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中没有出租出借资产。